5月13日,我省召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其中关于高考改革内容是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我省确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高中新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意味着我省2021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将迎来全新高考,进入高考“新纪元”。
在大家最关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有几个调整值得关注。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不分文理;外语实行“一年两考”;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等。
对于该方案的实施,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表示,这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次公布的是一个整体方案,具体方案还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若干个配套方案。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整体设计,是一次全局性、系统性、连贯性的改革,几乎覆盖了所有受教育人群,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问题。
《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包括了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等六方面。这是我省恢复高考以来最系统、最全面的一次改革。
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是实施方案最核心的部分
纵观《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高考综合改革可以说是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高考改革推出许多新制度。
高考改革内容与现行制度相比呈现三大变化
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变化:
一是高考科目有变化,不分文理科。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保持现有分值不变,每科150分,不分文理科;3科学生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高考总成绩仍为750分。
外语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份、6月份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语文、数学、外语3科由国家统一考试,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
二是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
三是外语考试有变化。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减少和规范高考考试加分项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取消省优、各类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各类全国性加分项目,规范和完善国家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坚持知分填志愿逐步取消招生录取批次
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探索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实施好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省属“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按国家下达规模足额编制;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重点高校承担,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在晋一批招生规模的3%,切实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机会。
特别提示
考生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这意味着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来选择高考科目,但是千万要记住,一定要注意报考院校专业对某选考科目要求。举个例子,按照规定,某高校会提前公布某专业对物理成绩的要求,那么计划报考该院校这个专业考生一定在选择高考科目的时候要选物理,否则的话这个志愿就很有可能落空。家长和考生要正确理解自由选择的含义,这个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实际上选考科目要受到你要选择院校专业的制约。
高考改革后,我省在录取方式上是“两个坚持”,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但是会逐步取消批次,目前我省高考批次分为六大批次,四个小批,将来会逐步减少,直到取消。这一点也值得家长和考生注意。
学业水平考试
要参加新高考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我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的是一套“组合拳”,高考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两者要配合得当,才能取得高考最后的胜利。我省公布的《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是高考改革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对于迎接新高考的考生来说,必须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科。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院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3个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以上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省统一命题,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
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由省制定统一要求,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采取书面考试,其中外语加试听力。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科目考试。参加高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科目考试。
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
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原则上高一年级两个科目,高二年级3个科目,高三年级9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等级性考试每个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比例不超过5%。
等级性考试成绩折算后计入高考总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省和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由外省转入的学生,已在外省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由转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经我省审核认定。在外省取得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无效,需在我省重新参加考试。学生转出外省,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学业成绩证明。
特别提示
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能忽视学业水平考试,就高考而言,它是高考录取主要依据之一;就学生发展而言,是为了防止学生过于偏科,要全面发展,还要有特长,这样学生发展才更健康,潜力才会更大。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自主权增大,高校对学生水平考试成绩很重视,一旦不能在学业水平考试中取得好成绩,那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首次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
我省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将其作为高等院校科学选拔人才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将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典型事件和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关注学生成长过程,着眼于学生发展,把握学生个性特点、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分为五大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和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五大内容: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践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成长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和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社团活动、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情况。
●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兴趣和毅力、学科特长和优势、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各门课程修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成绩、研究性课程学习经历与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的发展表现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和表现水平等情况。
●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绘画、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成果等情况。
●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在社会活动中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社会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情况。
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形成最后档案分五步
在现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电子系统的基础上,我省将建立山西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由高中学校组织实施,覆盖高中学校每一名在校学生,采用写实方法,客观、真实、准确、便捷地跟进学生成长。学生高中三年的表现要形成最后高考录取的参考,要经过五步:
●写实记录。教师指导每位学生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登录系统及时填写成长记录。重点记录军训、社会实践、党团活动、获奖和荣誉称号、违纪违规情况、课程修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体育艺术科技活动项目等内容。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学生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内容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必须真实、客观、有据可查。
●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及时整理、遴选最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最具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高中毕业前,学生要在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自我陈述报告,提请教师为其撰写推荐意见。
●公示审核。遴选出来由高中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客观数据由相关部门事先审核。
●导入系统。学校公示无异议的信息由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师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由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更正申请。
●形成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记录手册》的方式呈现。学生高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过程性记录和数据自动生成记录手册,学生需要确认本人的记录手册并签字。记录手册经班主任和校长签字、高中学校盖章后存档,并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使用。学生本人、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查看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
在晋招生高校2018年公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我省要求,在晋招生高校2018年公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起实施。2017年秋季开始,各市选择2?3所高中学校进行试点。
特别提示
综合素质评价关注的是过程评价,学生三年的具体表现,这些通过纸笔的考试无法体现。当然,社会肯定会关注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可靠性。我省在政策设计上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首先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写实为主,高中只是把每个学生做了的有意义的事情进行如实记录。所有的记录还要公示,只有大家都没有异议了,才能形成学生最终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放入档案,提供给高校。